截至5月31日!北京重点碳排放单位数据中心需报送初次碳排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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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核查迫在眉睫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2〕7号)指出,重点碳排放单位要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监测和报告机制,核算本单位2021年度碳排放数据,编制初次排放报告,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碳排放管理系统向生态环境局报送。
重点碳排放单位自行委托核查机构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并在碳排放管理系统填报委托信息,2022年6月30日前向生态环境局报送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
生态环境局将核算2021年度配额,进行配额预发、排放量核定及配额调整核发,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履约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系统将自动收回需用于履约的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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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核查内容
第三方核查机构应核查数据中心的设施边界和排放源识别,对排放单位的二氧化碳核算方法进行核查,确定核算方法的选择符合适用地方标准或核算和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任何偏离指南要求的核算应予以详细说明。
核查排放单位报送二氧化碳直接和间接排放相关的活动水平数据及相应表格。对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进行核查,包括: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交叉核对内容等。核查排放单位报送的每一个排放因子数据及相应表格以及数据中心行业单位需要提交的特定表格。核查机构对每一个核算数据的符合性进行报告。
数据中心碳核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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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仙络碳核查业务
中科仙络拥有多名碳核查主任核查员,具备英国标准协会BSI“碳核查-温室气体(ISO 14064-1:2018)主任核查员”资格证书,深刻理解数据中心碳核查的相关标准,熟练掌握数据中心碳核查的专业技能,可以帮助客户完成第三方碳核查工作,编写核查报告,科学核算数据中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北京市碳排放核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